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自查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81号)的要求,根据《学习中心评估办法》,我院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派出两个评估小组分赴南昌、南昌宏邦、九江、都昌、萍乡、赣州和吉安等七个学习中心进行自查评估工作。第一评估小组成员为贺亚锋、杨红和田峰,第二评估小组成员为汪建军、胡志毅和朱琳。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小组首先听取学习中心的自查工作汇报,然后查看办学和办公的软硬件条件,查阅新生报名表、考查课试卷和论文答辩材料等学籍、教学档案资料,最后就相关问题与学习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赴学习中心的实地考察评估工作已于6月2日全部结束,评估小组将于6月5日在学院召开评估总结会,形成各个学习中心的评估意见,并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的要求在6月10日之前完成上报工作。
第一评估小组与九江学习中心负责人合影
第二评估小组听取吉安学习中心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