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发稿时间:2020-11-09 10:54浏览次数: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围绕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以地球科学为主导,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生态系统。现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两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历次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一;有19个学院、65个本科专业;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MBA、MPA等14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类专业学位5个。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6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进入前1‰。

    为满足广大在职人员学习深造、获取硕士学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前,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4.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二、接收申请学科、统考科目

    1.接收申请学科: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海洋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9个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简介详见附件1)。

    2.统考考试科目参考国家文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按目前文件规定,以上接收申请的9个学科专业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统考,公共管理(土地资源管理)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统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包括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申请: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申请人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网址: 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蓝底电子照片。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网上申请成功后,拟参加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于2021年3月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提交规定的材料、签署《诚信承诺书》和 《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协议书》等,接受资格审查。没有经过现场确认人员,将无法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现场确认具体时间,通过邮件通知,或及时关注本站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a.《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

    b.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 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

    e. 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不少于300字)。

    2.统考报名时间及安排

    2021年3月,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的地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及要求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当年考试通知为准。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一般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校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

    5月,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具体安排见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培养管理

    1.学习形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学习,教学形式采用网络教学与校内面授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校内面授时间集中在节假日,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

    2.课程学习要求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5年内完成论文答辩,逾期学籍将被清退,所修学分失效。

    3.课程计划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包括学位公共课与学位课,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硕士生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5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7学分,专业学位课≥18学分。

    4.学费及收缴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学费3.3万元,学费分三个年度收取,课程学习期先缴纳前两年学费(分两学年度收取,每年度1.1万元),通过课程学习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科目后缴纳第三年学费(学位论文阶段,1.1万元)

    收缴方式:学费通过研究生网上缴费系统缴纳(http://pay.cug.edu.cn/xysf/)。

    五、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必要条件

    (1)通过全国统考科目,完成申请学位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

    (2)达到相关学院、相关学科的学术成果要求。

    (3)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2.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通过审核后,学校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指导。

    (2)开题,申请人完成全部课程修满学分通过审核后,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报告通过至少在6个月以后才能进行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申请人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学校或专业学院组织的评阅和审查。

    (4)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学位论文审查通过后可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达到相关学科相关学院学术成果要求后可提出学位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硕士学位。提交论文材料及审核程序见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具体流程见当年相关工作通知。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4.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学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或远程与教育学院网站(网址:http://graduate.cug.edu.cn或http://yjxy.cug.edu.cn/)公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  韦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6320

    邮箱:cug_tdxl2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