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各位学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格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远继教〔2018〕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13名至今前置学历资格未在学信网清查通过的网络教育和成人教育学生作取消学籍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联系学院学籍林老师 027-67848551,查询反映相关问题;
3、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取消学籍处理。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