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公告

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2-12-26 10:48浏览次数:

各学习中心(分院)、函授站:

为做好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日历

2023年春季学期正式开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学生学习流程详见附件1,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教学计划与教材

1.2023年春季学期各专业各年级开设课程请查看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教学基础数据” —“执行计划管理”模块。

2.各课程考核安排查看执行计划课程列表“考试方式”字段。

3.各专升本专业学位课程可在执行计划课程列表“学位课程”字段查询。

4.2023年1月上旬学院根据2023年春季学期各专业执行计划做好教学任务安排。

5.2023年1月各站点根据《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3)组织学生订购教材,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按规定确保人人都有教材。

三、选课管理

1.2023年1月4日—6日完成2023年春季学期选课任务(如学生有需重修学位课的情况,需在正常选课之后进行"学位课重修选课"),完成课程选课之后为当前学期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选课,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4。

2. 2023年1月7日—20日进行课程补选或取消选课。逾期不得再操作选课数据。

3.2023年3月1日-3日完成2023年春季新生选课。

四、教学与学习支持服务

教学与学术性学习支持服务由教学管理部负责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实施,各站点做好督学、导学、促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新生入学教育

新生注册截止15日以内,各站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应包括远程教育教学模式介绍、学习方法指导、学院教学教务流程、学习、考试、论文、毕业等各项规章制度、政策要求介绍等。

2.教学面授与直播

各教研室将根据各专业教学需要进行相应面授与直播,直播时间2023年3月—6月,直播具体安排将在学院网站主页、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发布通知,各站点应及时关注并做好学生听课组织工作。

3.教学互动

(1)主题讨论

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将定期发布相关主题,组织学生围绕课程学习开展讨论。学生回帖要求主题明确、内容清晰、语言简洁、规范有效。禁止灌水、无效刷帖。为鼓励学生与老师开展有效互动,学生参与主题讨论情况纳入平时成绩考核范畴。

(2)课程笔记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可通过“课程笔记”模块记录学习笔记,任课教师将查阅学习笔记并将优秀笔记分享给其他学生。

(3)课程答疑

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通过学习空间“课程答疑”模块或发送邮件的形式与任课教师交流。

4.课程评价

学生学习过程中可通过对课程进行评星、打标签以及输入评价内容的方式进行课程评价,也可对其他人的评价进行回复。

学生直播参课、教学互动参与情况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和站点年检评估的重要评价指标。

五、考核

1.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包括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其所占课程成绩比例分别为40%和60%。《形势与政策》系列课程考核以学生在线学习成绩作为该门课程最终总评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学习》无作业和在线学习要求,学生按规定完成实践学习并提交实践学习报告。

(1)形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是对学习者学习过程的评价,结果通过平时成绩体现。平时成绩依据学生在线学习情况和阶段性作业完成情况生成。在线学习情况考核一般包含在线学习时长、主题讨论参与情况、资源学习完成率等部分内容,学生可通过“课程学习空间”-“课程统计”模块查看各课程在线学习考核要求。形成性考核规定见附件5;

学生在线学习时间:2023年1月13日—6月4日;学生网上作业和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1月13日—6月4日;学生参与主题讨论时间:2023年3月14日—5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根据新平台建设进度,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F00010019)、《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D00010021)、《环境地质调查思维与实战》(D29020030、F29020030)启用课程学习空间作业功能。以上课程,学生登录学习管理系统,进入“在修课程”—“课程学习空间”—“章节测试”模块完成作业。以上课程作业成绩合成至在线学习成绩,学习进度模块不再单独同步作业成绩。其他课程在原系统完成作业。

(2)终结性考核。终结性考核按考试、考查两种类型实施。2023年春季学期考核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5月21日,具体要求及详细安排,请各站点关注学院有关通知。

(3)成绩录入。2023年6月9日前学院将各类课程成绩录入平台,6月12日—6月16日各站点组织学生核查成绩并完成勘误工作。

2.统考。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16日

(2)统考学习资源。学生可登陆学习管理系统“统考资源”模块查看相关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3)统考免考。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考,免考条件见附件6。

办理统考免考的程序:①学生持免考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截图到所在学习中心申请免考;②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截图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按照学院要求将数据上传学院平台;③学习中心在平台上下载《统考免考申请汇总表》,打印《学生统考免考申请表》;④学习中心向学院报送电子《统考免考申请汇总表》、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网上查询截图;⑤学习中心审核无误并签字盖章后,向学院邮寄纸质资料:《统考免考申请汇总表》、《学生统考免考申请表》、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扫描件和网上查询截图的打印件;⑥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免考成绩上传学院平台,中心通知学生登录平台查询成绩。

六、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分为选题、撰写、评阅和答辩四个阶段,四个阶段均通过平台完成,并严格按以下时间安排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1.各站点须在2023年1月6日—18日为当前学期已选做毕业论文(设计)的本科毕业生分配指导教师:

2.学生论文选题及初稿撰写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7日-4月17日。毕业论文(设计)所有流程必须在平台完成。学生上传论文时必须使用平台提供的维普查重系统进行查重。查重检测“文字重复率”≤30%且全文通顺、正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的论文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正文不包含封面、原创声明、摘要、关键词、目录、致谢、参考文献、)

3.各站点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在2023年4月17日截止时间前,将符合学院规定的合格论文上传至教学平台的“评阅交互”处。上传论文文件内没有指导老师意见的论文,不予评阅。第一次评阅成绩0分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学期评阅。第一次评阅成绩>0分的学生论文方可参加第二次评阅,第二次评阅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4.学院聘请地大专业教师对按时上传至“评阅交互”处的学生论文进行评阅,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5月10日。2023年5月11日为整体勘误时间。

5.各站点须在2023年5月1日—28日组织论文评阅成绩合格的学生进行答辩,答辩成绩录入平台后,将答辩记录按要求装订成册,在6月5日前寄至学院,由学院合成最终论文成绩。

七、专科毕业实习(实践)

各站点须在2023年6月1日前收集毕业实习(实践)报告及毕业生实习(实践)鉴定表按要求装订成册存档,并在此时间前将报告成绩上传至平台。

八、教学过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教学过程资料是衡量教学工作执行情况、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痕迹,各站点应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外教学点评估指标(试行)》在工作中真实、细致地做好资料留存,在学期结束时集中整理归档。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