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公告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4-06-25 16:33浏览次数:

各学习中心(分院)、函授站、教学点:

为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习中心(分院)、函授站、教学点(以下简称“教学点”)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教学日历

2024年秋季学期开课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学生学习流程详见附件1,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教学计划与教材

1.2024年秋季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请查看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教学基础数据” —“执行计划管理”一栏。

2.课程考核安排查看执行计划课程列表“考试方式”一栏。

3.专升本专业学位课程可在执行计划课程列表“学位课程”一栏查询。

4.2024年7月各教学点根据《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3)组织学生订购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按规定确保人人都有教材。

三、选课管理

1.老生选课时间:2024年7月2日—4日。

2.如学生有需重修学位课的情况,教学点须在正常选课之后进行"学位课重修选课"。

3.完成课程选课、学位课重修选课之后,教学点须为当前学期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选课,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4。

4.2024年7月5日—15日进行课程补选或取消选课。

四、教学与学习支持服务

教学与学术性学习支持服务由教学管理部负责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实施,各教学点做好督学、导学、促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课程面授、专业直播与虚拟实践学习

各教研室将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安排课程面授、专业直播与虚拟实践学习,教学时间为2024年9月—11月。各类教学具体安排将在学院网站主页、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发布,各教学点应及时关注并做好学生学习组织工作。从2023级学生开始,面授教学纳入平时成绩考核范畴。从2024级学生开始,专业直播课统一纳入教学计划,占1个学分。

2.教学互动

(1)主题讨论

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将根据课程学习阶段发布讨论主题,学生应围绕主题认真开展讨论。学生回帖应主题明确、内容清晰、语言简洁、规范有效。禁止灌水、无效刷帖。学生参与主题讨论情况纳入平时成绩考核范畴。

(2)课程笔记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可在“课程笔记”模块做学习笔记。对于优秀的学习笔记任课教师将分享给其他学生。

(3)课程答疑

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通过学习空间“课程答疑”模块或发送邮件的方式与任课教师交流。

3.课程评价

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可通过评星、打标签以及输入评价内容的方式进行课程评价。

学生面授与直播教学参课情况、教学互动参与情况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和教学点年检评估的重要评价指标。

五、学生学习安排

学生在线学习时间:2024年7月16日—11月17日;学生网上作业和综合测试时间:2024年7月16日—11月17日;学生参与主题讨论时间:2024年9月26日—11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作业完成:学生登录学习管理系统,进入“在修课程”—“课程学习空间”—“章节测试”模块完成作业。

六、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包括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所占课程成绩比例分别为40%和60%。

1.形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是对学习者学习过程的评价,结果通过平时成绩体现。平时成绩依据学生面授、在线学习情况和阶段性作业完成情况生成。在线学习情况考核一般包含在线学习时长、主题讨论参与情况、资源学习完成率等部分内容,学生可通过“课程学习空间”-“课程统计”模块查看各课程在线学习考核要求。形成性考核规定见附件5。

2.终结性考核。终结性考核按考试、考查两种类型实施。2024年秋季学期考核时间为:2024年1118日—1124,具体要求及详细安排,请各教学点关注学院有关通知。

3.《形势与政策》系列课程考核以学生在线学习成绩作为该门课程最终总评成绩,如安排面授教学则面授成绩与在线学习成绩各占50%。《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学习》无作业和在线学习要求,学生按规定完成实践学习并提交实践学习报告。

4.成绩录入。2024年12月6日前学院将各类课程成绩录入平台,12月9日—12月11日各教学点组织学生核查成绩并完成勘误工作。

七、网络教育统考

(1)考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

(2)统考学习资源:学生可登陆学习管理系统“统考资源”模块查看相关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3)统考免考: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考,免考条件见附件6。免考申请流程如下:

①学生持免考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截图到所在学习中心申请免考;②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截图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按照学院要求将数据上传学院平台;③学习中心在平台上下载《统考免考申请汇总表》,打印《学生统考免考申请表》;④学习中心向学院报送电子《统考免考申请汇总表》、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网上查询截图;⑤学习中心审核无误并签字盖章后,向学院邮寄纸质资料:《统考免考申请汇总表》、《学生统考免考申请表》、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扫描件和网上查询截图的打印件;⑥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免考成绩上传学院平台,中心通知学生登录平台查询成绩。

八、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分为选题、撰写、评阅和答辩四个阶段,四个阶段均通过平台完成,并严格按以下时间安排执行,逾期不予受理。论文最终成绩包括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所占成绩比例分别为90%和10%。

1.各教学点应在2024年72日—8为选课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分配指导教师。

2.论文选题、初稿、申请撰写学位论文、提交评阅交互,起止时间为:2024年78日-108日。

(1)学生在选题时就要确定本学期否申请撰写学位论文,并向教学点提交本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原件(签名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名)。108申请时间截止后,若未提交申请的,视为不申请且本学期不可再申请。申请撰写学位论文的,本学期都不再取消申请。

(2)教学点管理员为提交申请的学生在教学平台勾选“申请撰写学位论文”并提交。在申请时间截止后,教学点收集学生申请表整理、审核汇总后按专业排序提交至学院,

3.学生上传论文时必须使用平台提供的维普查重系统进行查重。查重检测“文字重复率”≤30%且全文通顺、包含指导老师意见的论文方可上传。毕业论文需使用学院提供的毕业论文模板,正文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学位论文需使用学院提供的学位论文模板,正文字数不得少于8000字(正文不包含封面、原创声明、摘要、关键词、目录、致谢、参考文献)。

4.各教学点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在2024年108之前,将符合学院规定的论文上传至教学平台“评阅交互”处。需要参加二次评阅的学生,第二次评阅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028。评阅相关规定如下:

(1)每篇论文评阅次数不超过两次。

(2)上传评阅交互的论文文件内没有指导老师意见的论文,不予评阅。

(3)本学期评阅成绩不及格或没达到学位论文最低标准70分的,可在下学期重做论文。

(4)本学期评阅成绩及格但未达到学位论文最低标准70分,下学期想重做论文的学生不参加答辩环节,不设置为缓答辩,下学期重新选课,重做论文,且本学期评阅成绩做废。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需设置为缓答辩,下学期可再次参加答辩,不再参加评阅。

(5)涉嫌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本学期不再评阅且永久取消相关学生学位论文撰写申请资格。已经两次申请撰写学位论文且都没通过的,永久取消申请撰写学位资格,只撰写毕业论文。

5.学院聘请专业教师对按时上传至“评阅交互”处的学生论文进行评阅,起止时间为:2024年1010日—1031

6.各教学点须在2024年11月30前组织论文评阅成绩及格的学生进行答辩。答辩成绩录入平台后,教学点将答辩记录按要求装订成册,并于1210前寄至学院。

九、专科毕业实习(实践)

各教学点须在2024年12月1日前收集毕业实习(实践)报告及毕业生实习(实践)鉴定表按要求装订成册存档,并在此时间前将报告成绩上传至平台。

十、教学过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教学过程资料是衡量教学工作执行情况、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痕迹,各教学点应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外教学点评估指标(试行)》在工作中真实、细致地做好资料留存,在学期结束时集中整理归档。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