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分院)、函授站、教学点:
为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习中心(分院)、函授站、教学点(以下简称“教学点”)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教学日历
2026年秋季学期开课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学生学习手册详见附件1,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教学计划与教材
1.2026年秋季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请查看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教学基础数据” —“执行计划管理”一栏。
2.专升本专业学位课程可在执行计划课程列表“学位课程”一栏查询。
3.2026年7月各教学点根据《2026年秋季学期课程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3)组织学生订购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按规定确保人人都有教材。
三、选课管理
1.老生选课时间:2026年7月2日—4日,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4。
2.学生如有需重修学位课的情况,须在正常选课之后进行"学位课重修选课"。
3.完成课程选课、学位课重修选课之后,教学点须为当前学期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课。
4.2026年7月5日—15日进行课程补选或取消选课。
四、教学与学习支持服务
教学与学术性学习支持服务由教学管理部负责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实施,各教学点做好督学、导学、促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课程面授、专业综合性直播与实践学习
各教研室将根据专业教学需要组织课程面授、专业综合性直播与实践学习,教学时间为2026年9月—11月。各类教学具体安排将在学院网站主页、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发布,各教学点应及时关注并做好学生学习组织工作。从2023级学生开始,面授教学纳入平时成绩考核范畴。从2024级学生开始,专业综合性直播课统一纳入教学计划,一般分四个学期安排教学,占1个学分。
2.教学互动
(1)主题讨论
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将根据教学需要组织主题讨论。学生应围绕主题认真开展互动,回帖应主题明确、内容清晰、语言简洁、规范有效。禁止灌水、无效刷帖。学生参与主题讨论情况纳入平时成绩考核范畴。
(2)课程笔记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可在“课程笔记”模块做学习笔记。对于优秀的学习笔记任课教师将分享给其他学生。
(3)课程答疑
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通过学习空间“课程答疑”模块或发送邮件的方式与任课教师交流。
3.课程评价
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可通过评星、打标签以及输入评价内容的方式进行课程评价。
学生面授与直播教学参课情况、教学互动参与情况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和教学点年检评估的重要评价指标。
五、学生学习安排
学生在线学习时间:2026年7月16日—11月24日;学生网上作业和综合测试时间:2026年7月16日—11月24日;学生参与主题讨论时间:2026年9月26日—11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六、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包括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所占课程成绩比例分别为40%和60%。各门课程具体考核安排可通过执行计划课程列表“考核形式”与“各类成绩比例”字段查询。
1.形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是对学习者学习过程的评价,结果通过平时成绩体现,形成性考核管理要求见附件5。平时成绩依据学生面授学习、在线学习、阶段性作业完成情况生成。在线学习情况考核一般包含在线学习时长、主题讨论参与情况、资源学习完成率等部分内容,学生可通过“课程学习空间”-“课程统计”模块查看各课程在线学习考核要求。
2.终结性考核。终结性考核按考试、考查两种类型实施。2026年秋季学期考核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11月22日,具体要求及详细安排,请各教学点关注学院有关通知。
3.《形势与政策》系列课程、《批判性思维》、《职场交流》、《大学生心理健康》《改革开放史》等课程考核以学生在线学习成绩作为该门课程最终总评成绩,如安排面授教学则面授成绩与在线学习成绩各占50%。《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学习》、《毕业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实习报告》无作业和在线学习要求,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习或实习任务并提交报告。专业综合性直播课无作业与考试要求,根据学生四个学期的学习情况累计生成最终成绩。
4.成绩录入。2026年12月3日前学院将各类课程成绩录入平台,12月4日—12月9日各教学点组织学生核查成绩并完成勘误工作。
5.学分认定。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远继教[2025]1号)文件第五章第十四条,符合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学分认定,经审核通过后,学分以现行教学计划课程学分认定成绩。2026年秋季学期学分认定申请上报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月24日,具体要求及详细安排,请各教学点关注学院有关通知。
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2023级及以后学生:严格执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远继教[2024]40号)。2022级及以前学生:按原有规定执行。
重要提醒:新平台对时间节点实施严格控制,逾期将无法进行后续流程,请务必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各教学点须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文件,将时间节点和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和指导教师。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分配指导教师(7月6日-9日) 为已完成选课的学生分配指导教师。
2.论文出题与选题(7月6日-13日) 组织师生完成出题、选题工作。
3.开题工作(7月6日) 学生须在确定选题起30日内提交开题报告并经指导教师认定合格;未按时提交或经指导教师认定不合格的,取消论文撰写资格。
4.初稿撰写与指导(7月6日-9月16日) 学生须在截止时间前5天提交按指导教师要求完成修改的初稿,为指导导师留出指导上传评阅交互的时间。(上传文件为PDF格式。)
5.论文评阅(9月21日-10月21日) 学院聘请学校专业教师评阅;第一次评阅完成后,指导教师必须指导学生按评阅意见进行修改,一周后提交评阅,评阅教师进行二次评阅,若还需要三次评阅的,须在截止时间前5天提交至评阅环节。
6.答辩工作(10月21日-11月26日) 答辩安排须提前一周上传平台;答辩后及时上传含成绩的安排表、集体答辩合照及个人答辩照、答辩记录及评定表(文件均为PDF格式,都须加盖公章)。答辩附件上传后,上传答辩成绩,截止时间11月26日。
7.答辩成绩审核时间:(11月30日)
注:各教学点须根据上述时间,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完成工作。
(二)关键管理要求
1.选题规范:出题须明确为本专业选题。研究对象须具体表述,不得使用"XX""某某"等模糊用语
2.题目一致性:如学生实际撰写题目与平台选题不一致,学生须联系指导教师或教学点管理员及时修改为实际撰写题目
3.开题报告:须认真撰写《开题报告》,在选题确定之日起30天内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开始论文撰写
4.查重要求:必须使用平台提供的维普查重系统
5.撰写规范:须按学院主页提供的《撰写规范和模板》执行,指导导师须严格审核,确保论文撰写规范、真实。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参考文献不少于15篇(近五年出版、发表)
(三)成绩评定标准
2022级及以前学生
查重率:≤30%,正文字数:≥8000字(不得超过20000字)
成绩构成:评阅成绩占90% + 答辩成绩占10%(均为百分制)
正文范围:不包含封面、原创声明、摘要、关键词、目录、致谢、参考文献
2023级及以后学生
查重率:人文社科类≤20%,理工科类≤30%
正文字数:人文社科类≥12000字,理工科类≥10000字(文、理科均不得超过30000字)
正文范围:不包含封面、原创声明、摘要、关键词、目录、致谢、参考文献
成绩评定:评阅成绩为百分制,答辩成绩为两级制(通过/不通过)
最终成绩:答辩合格后,以评阅成绩记
成绩管理:答辩成绩一经审核发布,不再更改
(四)评阅与答辩管理规定
1.评阅次数:在规定时间内,每位学生不超过3次
2.换题限制:评阅启动后,未经评阅教师同意不得换题重写
3.指导意见:指导教师上传评阅时须填写实质性指导意见,流于形式者评阅成绩不及格且占用一次学生评阅的机会
4.字数审查:正文字数低于规定者,评阅分数为0,取消本学期撰写资格
5.答辩确认:答辩前必须询问学生是否参加,一经确认且成绩通过不得更改
6.缓答辩设置:评阅成绩合格,因故无法参加答辩的学生
7.论文重修要求:评阅成绩<60分和评阅成绩<70分且计划下学期重新撰写的学生,本学期评阅成绩作废,不得参加答辩和设置为缓答辩,下学期重新选课重修
8.撰写终止要求:两批次评阅成绩≥60<70分的学生不再参加撰写论文,须在第二批次评阅成绩≥60<70分时参加答辩
八、毕业实习(实践)报告
(一)本科学生(2023级起)
实习报告批阅教师:建议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为同一人
学生上传:须包含实习鉴定表、报告、空白成绩评定表(Word格式)
报告题目填写要求:须填写实际报告题目,不得填写课程名称
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要求:须认真填写成绩评定表,成绩为两级制(通过/不通过)
指导教师上传要求: 11月26日前完成批阅并上传。上传件为(pdf格式)含学生实习鉴定表、报告、成绩评定表
学院审核时间:(11月30日):
表格下载:本科实习鉴定表在学院主页下载
(二)专科学生
按原有办法执行
材料留存:11月30日前收集报告及鉴定表,装订成册自行留存
成绩上传:11月30日前将报告成绩上传至平台
请各教学点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工作有序进行。
九、教学过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教学过程资料是衡量教学工作执行情况、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痕迹,各教学点应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外教学点评估指标(试行)》在工作中真实、细致地做好资料留存,在学期结束时集中整理归档。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