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制度

校外学习中心学习支持服务管理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发稿时间:2017-09-22 16:08浏览次数:

校外学习中心作为当前网络教育模式下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支点,是网络教育主办院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在配合主办院校完成教学安排的同时,还承担着为学生提供本地化学习支持服务的重要工作。本地化的学习支持服务是网络教育远程服务的延伸和补充,它的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网络教育的教学质量。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习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学习中心在网络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学习支持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中心应承担的学习支持服务相关工作

(一)学前应提供的学习支持服务

1.学习中心管理人员要熟悉教育部相关政策、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教学计划,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学前咨询服务并做好咨询记录。

2.学习中心在开学时要对入学新生进行学前指导,让新生对网络教育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了解网络教育模式,转变学习方法,尽快适应网络学习环境。同时让新生对学院教学过程、学习过程、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以及学院各平台使用有较系统的了解,掌握网上学习的基本技能。务必做到人人参与,并做好情况记录。

3.加强学前教育,宣传学院的各项政策和制度,鼓励学生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

(二)学习过程中应提供的学习支持服务

1.帮助学生掌握每学期的教学进度,及时为学生订购、发放学习所需的教材、光盘、形成性考核作业等相关资料。

2.聘请辅导教师,组织好面授辅导。要求每门课程(考查课程除外)每学期面授辅导次数不得少于四次(包括组织参加学院的网上答疑)。

3.督促学生必须按学院要求完成网上作业和网上学习时长的要求,督促学生参与学院安排的音视频互动答疑,适时组织小组讨论和交流活动,增强学生的协同学习能力。

4.学生学习期间,学习中心必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环境(计算机机房)和实践场所。

5.适时提供督学服务。例如:提醒学生参加面授辅导、网上答疑、提交作业等,及时对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如考试未通过、未交作业等)进行帮教,提出可行性建议,鼓励和帮助学生自我管理,降低辍学率。

6.解答和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相关管理问题。

7.适时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加强交流与沟通。积极动员学生参与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学习结束后应提供的学习支持服务

1.督导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毕业咨询,办理相关证件。

3.配合学院做好优秀学生的推荐及评定工作。

二、学院对学习中心职责的监督管理

1.学习中心每学期要对新聘任的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将培训安排表上报学院学习支持服务中心。

2.学习中心应于每学期结束时向学院学习支持服务中心上报本学习中心学期课程辅导安排和实施情况。

3.学习中心要积极配合学院对学习支持服务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并反馈相关信息。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学院评定学习中心年度工作的依据。

三、违规处罚

对于出现以下情形的学习中心,学院将视其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

1.未按要求为新生作学前指导。

2.未按要求给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3.未按要求聘请辅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