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制度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条例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发稿时间:2017-09-21 10:01浏览次数: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促进网络教育课程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相关政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课程考核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其目的在于对学生学习效果及教学质量进行管理与评价,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第三条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由教学与学习支持部依照本条例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各学习中心(分院)依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课程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四条 凡属教学计划范围内的课程均需进行考核,考核包括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其中毕业实习及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按学院相关规定另行考核。

(一)形成性考核

形成性考核是对学习者学习过程的评价,考核结果通过平时成绩体现。平时成绩由学习中心依据学生平台学习时长记录、综合测试、阶段性作业、答疑参与等情况综合评定,平时成绩管理办法见《学生学习过程形成性考核管理规定》。

(二)终结性考核

终结性考核是以教学目标为基准,对学生达成目标的程度即学习效果做出的评价,考核结果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终结性考核严格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开卷、机考和考查三种方式执行。学院有权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调整期末考试方式。

第三章 选课与课程考核

第五条 依据现代远程教育学分制管理思想,学院实行选课制度,学习中心应以执行计划为标准,结合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工作。

第六条 学生必须选课并完成规定时间的学习后才能进入考核阶段,未选课程不予安排考试。

第七条 每学期选课门数不得超过八门,考核总评成绩不合格的课程采取重新选课重新学习的方式处理。

第四章 考查课程

第八条 考查课程终结性考核采用书面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通过大作业、调查报告、设计图纸、读书报告等形式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九条 考查课试题由教学与学习支持部于期末考试前在学院主页上发布。

第十条 考查课考核答题要求学生使用学院统一的答题纸,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习中心提交答卷。答题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复印、抄袭,如有雷同,成绩作废。答卷由学习中心聘请专业教师批阅,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登录至平台。

第十一条 学习中心(分院)务必按年级、层次和专业将考查课答卷装订成册,并存档。

第五章 机考课程

第十二条 教学计划规定考试方式为机考的课程,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院期末考试系统完成考试。

第十三条 机考课程试题由系统从考试题库中随机生成。在学生提交答卷后,客观题由考试系统自动评阅,主观题由教学与学习支持部安排任课教师网上评阅。学习中心(分院)只需按时导入机考课程的平时成绩。

第十四条 机考课程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替考、舞弊等行为。

第六章 开卷考试课程

第十五条 考前学习中心(分院)准备工作:

(一)各学习中心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学习中心应在学院的支持下做好考前辅导工作,并组织学生按时参加教学与学习支持服务部在考前安排的课程答疑;

(三)各中心要在考前明确考点和考场的具体位置,要保证各个考点的考场够用,并做好平台的基础数据提交,完成考点和考场设置工作;

(四)各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提醒学生打印准考证或由中心统一打印分发给学生,并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点和考场等信息提前通知考生,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五)考前各中心必须要召开监考教师培训会,重点培训试卷分发和机读卡答题纸回收程序,机读卡答题纸填涂注意事项及如何记录缺考人员。

第十六条 试卷印制管理办法

(一)试卷有学院印制和学习中心印制两种方式。自己印制试卷的学习中心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在学院资格审查通过后,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学院签订保密协议;

(二)试卷必须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单位印刷。印刷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按《保密法》和学校有关规定落实保密措施,严防考题泄密;

(三)试题和试卷用纸以及印刷格式要规范,试卷要求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制图类试卷,如:《机械制图》(高起专、专升本)和《工程制图与识图》(高起专、专升本)必须要使用A3幅面,70g及以上的纸张印刷;

(四)印制试卷的学习中心要能熟练使用“课程试卷统计”和“试卷分发表”(由平台生成相关数据)印制、分装试卷,要求按考场、场次装袋,试卷袋表面要张贴试卷袋张贴表,试卷袋内装试卷、《考场签到表》和《机读卡答题纸填涂示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五)机读卡答题纸由学院统一印制;

(六)学习中心有责任提供安全保密的保管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试卷;

(七)在试卷传递过程中所有环节都必须有严密的交接手续和记录。如发现试卷遗失或有泄密现象发生,应立即报告学院教学与学习支持服务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第十七条 考试过程管理

(一)考试组织

1、由于部分考生可能需要在不同场次之间变换考场,各中心必须充分准备,提前做好预案,要保证考生有序移动,考点考试秩序良好;

2、各中心在各考点均要设考务办公室,监考教师要按场次从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在试卷袋表面的《试卷袋张贴表》上签字,每场考试结束,试卷交回考务办公室;

3、考场要准备备用的2B铅笔、橡皮和机读卡答题纸;

4、缺考科目不能提交空白答题纸,只须在签到表上标明缺考。

(二) 考试要求

1、各考点必须严格遵守事先规定的考试时间。

2、监考员应当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对考场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清理和调整。

3、考试开始前十五分钟开始允许学生进入考场,学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检查。

4、监考员须在考试开始前五分钟将密封的试卷带到考场,验封后当众启封。

5、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6、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7、考试结束,未交卷的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清点完答题纸以后方可离开考场。

8、监考员将试卷、答题纸按顺序整理完毕后立即交考务办公室,请考务办负责人检查后密封。

第十八条 机读卡答题纸回收

(一)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只需要回收制图类试卷,如:《机械制图》(高起专、专升本)和《工程制图与识图》(高起专、专升本)的试卷,其他科目的机读卡答题纸和《考场签到表》,回收的试卷和答题纸不需按科目分开,将其与《考场签到表》一起直接装袋,机读卡答题纸按座位号排序后整体对折,不能每张对折,不能揉皱。

(二)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将记录的缺考人员名单交各中心管理人员,各中心管理人员将所有缺考人员汇总后填写《缺考人员汇总名单》,随试卷寄出,并向教学与学习支持部提交电子版本;

(三)考试结束后,各中心要按场次将试卷袋打包,并填写《试卷交接单》,随试卷寄出;

(四)试卷要求在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寄出。

第十九条 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由学习中心选派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的教师或工作人员担任。

(二)设有两个以上考场的考点,应设主考一至两人,主考可由学习中心负责人或考点负责人担任。主考要对该考点的考试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做好考试的时间和程序控制,考场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突发问题的处理等管理协调工作。

(三)监考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考试监考守则》,严格执行考试制度。

(四)监考教师要按照《考场签到表》中的考试科目分发试卷,试卷分发后要提醒考生核对试卷,防止试卷分发错误。

(五)监考教师要将《机读卡答题纸填涂示例及注意事项》的内容传达至每一考生,并仔细检查学生的填涂。填涂的关键是课程代码和学号两项,其填涂结果是识别考生答题纸的唯一标识,因此填涂和填写必须一致且准确无误,因填涂问题导致试卷无法评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监考教师要督促考生填写《考场签到表》,签名栏下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画勾或者其他标记视为无效。

(七)监考教师要做好每场考试的缺考人数和人员登记,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和缺考人数填写在试卷袋表面的试卷袋张贴表上。

第二十条 考试巡视

为确保考务工作的严谨与规范,切实将巡考工作落在实处,在各学习中心统一考试期间,学院将委派工作人员对考试过程进行巡视、监督。巡考人员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与学习中心密切配合,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巡考人员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具体职责如下:

(一)检查中心的考务安排工作

1、检查中心考试的组织情况

(1)检查中心是否按平台数据安排考试,检查考点数、考场数、考生人数及考场分布情况;

(2)考务工作安排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监考组织情况;

(3)监考人员的培训情况;

(4)考生考风考纪教育情况;

(5)考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2、检查试卷保密工作:试卷袋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启封现象;

3、检查考点、考场布置情况;

(二)考试过程中,巡考教师需完成以下工作

1、抽查考场,填写详细的考场抽查记录表;

2、重点查看学生填涂情况,督促监考教师做好机读卡填涂检查工作,如巡视中心出现大面积填涂问题,巡视教师必须要承担一定责任。

3、配合中心主考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事件,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学院汇报。

(三)巡考结果反馈

(1)巡考人员应将中心考务安排相关文件带回学院存档;

(2)由巡考员填写的考场抽查记录表(三份);

(3)巡考工作总结。

第二十一条 阅卷

(一)笔试课程采用扫描机读卡答题纸,统一网上阅卷的方式,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公正、科学地评阅试卷,综合评定的总成绩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情况。原始扫描试卷电子版、成绩档案由教学与学习支持服务部保管,不得遗失、涂改,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随意拷贝。

(二)评阅教师对试卷评阅负责,教学与学习支持部对试卷和成绩的管理负责。任何人均不得应学生的要求提分、加分,否则视为协同作弊,应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成绩管理

第二十二条 所有课程均实行百分制计分,课程总成绩60分为及格。学位课程成绩要求见学位管理相关文件。

第二十三条 总评成绩构成

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终结性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一般为40%,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一般为60%。两项成绩进入平台后,由教学与学习支持部完成合成工作,生成总评成绩。

第二十四条 成绩复查

(一)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要求查卷。查卷必须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习中心批准汇总后,报教学与学习支持部查核。超过规定的查分期限,一概不再受理查卷申请。

(二)经核查确系评卷、记分有误,必须由教师、阅卷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更正。

第二十五条 成绩核实无误后,方可开始下学期的选课工作。

第八章 形成性考核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从网上阶段性作业和统计学习时长两方面着手做学生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考核管理。

第二十七条 网上作业和学习时长的权重说明

学生最终的课程考核成绩由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形成性考核占总分的40%,终结性考核占总分的60%;形成性考核成绩中网上作业成绩占60%,网上学习时长成绩占40%。

第二十八条 网上阶段性作业

网上阶段性作业是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进度分阶段布置的作业任务,共分四次,作业全部由客观题组成,每次作业的卷面分数为100分。作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不断练习促进学生熟练掌握知识,因此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可以反复登录作业系统完成作业。学生只能做当前学期所选课程的作业,如学生本学期有不及格课程,将来重新选课以后要重新完成作业。

第二十九条 网上学习时长

网上学习时长是指为了督促学生上网学习而记录的学生查看网络资源的时间。计时的网络资源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进度、电子教案、教学课件和课程辅导等五部分资源,使用网上作业和综合测试这两部分资源不计时,打开相应的资源开始计时,关闭则停止计时,打开资源以后15分钟内无任何操作则中断计时。

每门课程的网上学习时长成绩和课程学分相关联,我们规定1个学分,网上学习的时间达到或者超过60分钟则本门课程的网上学习时长成绩为100分,例如《测量学》是4个学分,如网上学习时长累计达到或者超过240分钟,则《测量学》这门课程网上学习时长成绩为100分;如网上学习时长累计为180分钟,则网上学习时长成绩为180/240*100%,成绩向前取整。

学习当前学期选课课程、未选课程和上学期未及格课程的相应资源都会记录学习时长并累加,只有查看已经完成学习任务并考试及格的课程资源不再计时,不再累加。

第三十条 学习中心的督学任务

学习中心要定期查看学生网上学习的基本情况,要通过社交软件、电话和短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网上学习的任务。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属于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