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制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网络/成人教育课程期末考试学习中心/函授站考点主考责任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发稿时间:2017-09-22 14:36浏览次数: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网络/成人教育课程期末考试

学习中心/函授站考点主考责任书

为健全我院课程期末考试责任管理制度,确保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依法依规组织考试,我院实行学习中心/函授站主考责任制。主考人员由各学习中心、函授站法人担任,是其下属各考点考试管理第一责任人。现将各学习中心、函授站主考人员职责说明如下:

一、遵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考试的有关精神,负责落实学院关于课程期末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落实各个考试管理环节。

二、落实选聘、培训考务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三、加强试卷保密管理,严禁泄题等任何违规行为。在试卷分发、保管、使用等过程中,保障试卷安全。

四、落实制订考点考风考纪管理目标,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大面积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实行违纪舞弊责任追究制,对违纪舞弊的有关责任人从严处理。

五、学习中心/函授站须制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考试重大事故报告制度。考点发生重大事故,须及时上报我院,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特别强调,各学习中心、函授站不得拆分考点或考场不按平台数据安排考试,不得出现规模替考或代考行为,不得将考试提前或推后,不得提前拆试卷和出现试卷泄密,不得推后寄出试卷。因主考人员工作失职出现上述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学院将进行追责并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与学习中心/函授站各执一份。责任书有效期一年,自责任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学习中心/函授站主考人员职责并保证认真执行。

主考签名:

学习中心/函授站(公章)

年月日

中心、站点考试责任书.docx